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关于印发《青岛市城阳区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实施细则》修订的通知
各街道办事处、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奖励政策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经研究决定,对《青岛市城阳区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实施细则》(青城市监发〔2022〕25号)的第二章第八款进行修订。现将修订后的《青岛市城阳区专利奖励资金实施细则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鼓励城阳区中小微企业以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,对实现专利质押融资的项目数(一份质押合同为一项)进行奖励,对质押专利最少有一项发明专利,该发明专利所属地址为城阳区,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为贷款企业所拥有,贷款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的专利质押融资项目奖励3万元。每个企业每年只奖励一次,同一发明专利(包括包含)所属的同一项目最多连续奖励三年。
有效期至2023年4月20日,本政策发布之前的项目按照以前的政策执行,本政策发布之后产生的项目,按照本政策执行。本政策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。
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2年9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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